第三十七章 捡到了大金戒-《我妈妈是年代文娇软知青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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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严南气的在空气中打了一套组合拳,两人一路吵了回去,严行一手抱简幸幸,一手牵严胜,直接屏蔽了两人。这两人小嘴叭叭叭的,谁都不服谁。

    回了家,严为民和郑秀秀已经下工回来了,两人一边做饭,一边琢磨小偷的事。等知道那小偷脚有46码大的时候,他立马拿拳头在自己手掌上重重的砸了一下,发出啪的响声。

    “我记得荣叔他的脚就是446!”

    分毫不差!

    杜耀荣就是杜思哲他爹,难不成是他记恨幸幸和严行做了证人,把他儿子送进了牢里吗?而且杜耀荣家离苏小芹家不远,只隔了几座房子罢了。

    可是也不应该啊,他们夫妻俩最恨的不应该是队长吗,是队长执意把杜思哲送进公安局的,就算他家两个孩子不去当证人,也会有其他人,他始终都逃不掉。

    “算了,我还是先去看看再说吧,不能放过小偷,也不能冤枉其他人。你们就在家帮妈妈摘菜,我等会就回来了,你们不用过去了。”

    严为民匆匆嘱咐完几个孩子,就大步流星的走了。

    郑秀秀出来把严胜头上的鸡毛给温柔的拂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小胜,头上怎么沾了鸡毛,是不是找东西的时候没擦手,就往头上挠了,下次不许这样了,不卫生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你,小南,你瞧瞧你脸上沾的是什么?”

    郑秀秀用手背把严南脸上的灰尘给擦干净,看严行和简幸幸也感觉在看泥猴一样。

    “都去洗手洗脸,洗干净了再来摘菜洗菜,不然洗出来的菜会更脏。”

    她直接把几个孩子都赶去水缸旁洗灰尘去了,几个孩子也听话,都把手泡在水里搓了又搓才拿起来。

    简幸幸甚至还玩起水来,手不安分的桶里拍了几下,拍了严胜一脸水,他满脸都是小水滴,显得更呆萌了。

    “嘿嘿,三哥对不起呀。”

    严行趁她们几个玩水的功夫,过去厨房把大金戒指递给了郑秀秀。

    “这个是幸幸在小芹屋后的石头缝捡的,妈你看看值不值钱。”

    “幸幸又捡东西了?”

    郑秀秀接过来把上面的灰尘擦掉,通体金黄。

    虽然跟崭新的金子比有些黯淡了,但是她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,这是真的金子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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