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小主人来活啦~-《我妈妈是年代文娇软知青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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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就直接叫嫂子就行,之前那个离婚了,我跟秀秀已经结婚大半年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,这样啊,为民哥你好福气,找的媳妇个顶个的漂亮!”

    潘文斌羡慕死了,之前严为民结婚的时候他还没去给人当学徒,他还来吃了他的酒席,没想到几年不见他居然离婚再娶了,关键是这个媳妇比前头的那个还要好看!

    不是说五官上的区别,是气质上的,之前那个稍微有点尖酸刻薄,但是这个一看就是温温柔柔的贤妻,而且还这么漂亮!

    “嘘,别乱说,不许提前头那个了啊,谁都不开心。”

    严为民叮嘱完毕,这才转回来,给大家介绍。

    “这个是我之前认识的兄弟,我们都叫他斌子,这个是我媳妇秀秀,我大儿子严行,二儿子严南,三儿子严胜,还有小闺女幸幸,可爱吧?”

    严为民把简幸幸抱起来,炫耀道。

    “可爱,这小闺女漂亮,我看了都眼馋,还有小行,小行我还记得,得有八九岁了吧?你就好了,媳妇孩子热炕头,我都28的人了,还没娶着媳妇呢。”

    潘文斌羡慕嫉妒恨的掐了掐简幸幸肉乎乎的小脸蛋,眼睛都冒着光。

    这么可爱的小闺女,想要!

    郑秀秀几人也跟他打了个招呼,笑容恰到好处,既热情又大方。简幸幸用bling    bling的眼神看着他,小奶膘还在人家手里就含糊道。

    “斌叔叔,也许吕马上就要有媳妇了呢!”

    她说着,口水还掉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哎呀!”

    她羞耻的擦了擦嘴,扭头把脸埋回了严为民的怀里,小脸红到了耳根那。都怪这个叔叔刚才掐着她脸上的肉,她才没有控制住哒!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,没关系,你还是小孩子,流口水很正常。”

    潘文斌哈哈大笑,越看简幸幸越喜欢,想要过媳妇孩子热炕头生活的欲望更强烈了!

    “不在这说了,走,去我家吃饭,正好今天买了肉,让我和你嫂子好好招待你!”

    “对,来家里一起吃饭吧。”

    郑秀秀在一旁轻轻浅浅的笑着,也表示对他的欢迎,严为民见状乐呵呵的上手,直接拽着他往家里去了。

    简幸幸重新回到了严行的怀里,她睁着杏眸,抿着小嘴,好奇的小眼神一直追随着潘文斌头上用红线织成的小花,还会迎风摇摆呢!

    小红适时的发布提醒。

    “小主人,来活啦~~~”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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