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冰山上的来客(5)-《昆虫作证谁是真正的罪犯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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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到底是哪家水果店的店主和阿霜暗地里有来往呢?这个店的店主会不会知道阿霜生前一些秘密呢?在其它方面没有突破的话,高天睛觉得这是一个侦查的方向。问题是,应当如何找到这位水果店的老板呢?应当只有阿霜最熟悉的人有可能知道。阿霜最熟悉的人有两个,一个是她的前夫,为了孩子,他们多多少少有些来往,彼此的情况应当有些了解。还有,陈欢已经知道水果店老板和阿霜有关系,虽然阿霜不会告诉他水果店老板是谁,但是难道陈欢私底下就不会调查这件事吗?

      法院那边来电话了,关于阿霜要孩子抚养权的诉状,法院确实收到了,并打算三月份受理这个案子,但在打电话给当事人联系出庭日期时,一直联系不到当事人,以致于此案被拖了下来。

      稍后不久,丁威那边也来了电话,他告诉高天睛说,警方从阿霖身上拿到了十万元的借条。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:借条上的签名与内容同系一个人的笔迹,但借条内容的形成发生在签姓名时间之后。即签字人先是在空白纸上签了一个姓名,数月之后,签字人又将借到十万块的内容签写在上面。

     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?

      当高天睛再次站在阿霖面前质问这件事时,阿霖说话还是显得不理睬的样子。

      “我们之间的事关你什么事?你是不是喜欢上了琦梦露?”

      “不管琦梦露老公有没有借你的钱,倒签日期就意味着做假,既然是做假,就意味着你凭这样的借条向琦梦露要钱是不合法的。”

      “不合法又怎么啦?”

      “琦梦露可以告你敲诈罪,你自己想一想,你愿意以身试法吗?”

      “哼,可是我的钱----真的是她老公拿了呀。”说着,阿霖哭了起来。

      看来借钱一事的确为真,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?

      “那么你解释一下,为什么是先签名后写内容?”

      “因为---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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