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9章杀生三命术-《黑神话:在女儿国竟是童养夫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然而,三人的操守不是一般好。

    空中的女愿力师冷声道:“在将你的头颅割下的一刹那,我们会告诉你的。”

    月初惨笑一声,他摇摇晃晃从地上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冷声道:“这是你们逼我的,今日即使我死,也要拉你们垫背。”

    说完,他丢掉断剑剑柄,仰天发出一声低吼,而后双手猛击全身各大穴道。

    “砰砰”之声不绝于耳。

    他口中不断向外喷血,血雾在他身前弥漫,他全身上下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红。

    “不杀生,仇恨永无止境……不杀生,仇恨永无止境……不杀生,仇恨……”

    月初一遍又一遍的喝着自己也觉得奇怪的话。

    此刻,他置之死地而后生,所用之法,乃是不知何人在失忆之前传授给他的一种玄功,一种霸道的功法,自他在合欢宗醒来后,就开始修炼了。

    杀生三命术!

    此术之能,是以击穿周身各大穴道,暂时催发出体内的无限潜能。

    杀生,则得一命;生杀,则聚一魂。

    杀了他人,活命,被他人杀,则魂魄不失,则有复生的机会。

    若生杀杀生未有,则无命无魂,乃成鬼身。

    此术一旦施展,那就真的不死不休了。

    但这种功法利有多大,害便有多大。

    虽然能够暂时提高战力,但重则身亡,轻则伤残、元气大伤亦或者沦为鬼身。

    今日被逼入绝境,他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,只能以命搏命。

    看着月初诡异的动作,三个蒙面人都感觉到了不妙,他们快速向前冲去,再次发起了猛烈的攻击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月初也动了,这一次他的动作快若鬼魅一般,比方才不知要迅疾了多少倍。

    他首冲持枪之人而去,面对星光的枪气,他不加闪避,举拳相迎,一片炽烈的光芒出现在拳影前方,枪气瞬间被击散。

    他的右拳重重的击在了枪身之上,银枪应声折断,蒙面人被震的大步后退,张嘴吐了一口鲜血,血水浸透了黑纱。

    月初用霸道的功法强聚战力,比平日还要猛上好几分。

    不过他体内的伤势经此一震又重了一分,他再次吐了一大口鲜血。

    手握细柳剑的蒙面人电闪而至,白色剑气直袭月初后心,与此同时,空中的女愿力师的愿力凝成的兵刃攻击也当空而至,强大的愿力能量发出阵阵恐怖的声响。

    月初快速向旁腾挪而去,避过了两人的攻击,而后他俯身自地上捡起了慕容复丢落在这里的一把凛冽短剑,对着空中的愿力师闪电般掷出。

    短剑散发着杀气腾腾的光辉,如死神的镰刀一般妖异而又恐怖。

    女愿力师避之不及,短剑一下子刺进了她的左肩,洞穿其身躯,血花飞溅之时,她惨叫一声,自空中直落而下,当场便摔晕了过去。

    月初突然爆发出的实力太过惊人,另外两个蒙面人互相对视一眼,皆露出骇然之色。

    他们犹豫了一下,再次上前,两人虽有惧意,但不想错过今天这个机会。

    月初知道这次即使能够活下来,不要说修为,就是身体恐怕也将大损,他看着两个蒙面人,脸上露出了残忍的笑容,徒手向前冲去。

    三人再次纠缠在了一起,场内枪气剑影夺目,两个蒙面人将己身战力提升到了极至境界,对抗着月初劈出的一道又一道锋芒。

    在这个过程中月初虽然时不时吐出一口鲜血,但功力似乎越来越强盛,很快便将两个蒙面人手中的断枪与细柳剑击碎了。

    他浑身血污,披头散发,仿若来自地狱的无心恶鬼一般。

    两个蒙面人心中泛起阵阵寒意,他们知道这次刺杀行动失败了,若再战下去,虽然能够将月初累死或使他重伤而亡,但他们恐怕也要搭上性命。

    两人相互看了一眼,一起快速倒退,退至女愿力师处,他们拖起她飞快向远方跑去。

    月初在后紧追不舍,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:杀!

    “不杀生,仇恨永无止境……不杀生,仇恨永无止境……不杀生,仇恨……”

    如同脑海中依旧在烦扰他的无声话语。

    但奔出去十几米距离后,被他用伤残己身的方法催发出来的力量已开始消退,他感觉一阵晕眩,奋力将短剑投掷向被那二人拖着的女愿力师。

    “扑通”一声,月初栽倒在地。

    三个蒙面人急于逃命,根本没注意到一柄短剑无声追来,直接插进了女愿力师的后心。

    他们连自己的同伴都没顾及到,根本就没能注意到月初已经倒地不起,进而错过了杀他的最好机会。

    漆黑的夜空,如同黑幕,遮住了璀璨星光,令林边似乎都披上了上了一层黑纱。

    月初躺在地上一动不动,此时他早已失去了知觉,此刻他的身体虚弱到了极点。

    这时,一个鹤发童颜、仙风道骨的老人自林中走了出来,赫然是当初救下月初的合欢宗老祖。

    他走至月初近前,将他扶了起来,而后坐在了月初身后,双掌贴在了他的背后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一道魅影一闪而现,盯着地上二人红唇微动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