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八章 论罪篇(上)-《大理寺卿的江湖日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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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杨清源再次拿出一份供词。

    “这是当日张三的供词,言称文破军奸杀其妹,将其父重伤致死!我随后派人调查,发现文破军却有戕害百姓,奸淫(分隔符)妇女之行,而且部分罪行已查有实证,在追查过程之中,还发现其父文颉,也参与其中,这是我请都察院介入的目的!”

    杨清源又从书案之上取下一个案卷,递给姚节和李寻欢。

    “这是目前查到的一些事情,这是我派人誊抄的副本,二位可以带回去仔细研究。”

    两人接过案卷一看,才发现文颉竟然涉及如此之多的非法之事。

    “这些事情只有人证,没有具体的物证可以证明事实,所以还需要两位查证!”

    李寻欢和姚节在接过档案之后,便知道此事棘手。

    不过同样,这也是个大单子,要是能拿下正三品的左屯卫大将军,都察院上半年的业务政绩也就稳了!

    “杨兄,我二人便先告辞了!此案我们要回衙中和院正大人商议此事!”

    案涉一个正三品的左屯卫大将军,虽然只是虚职,也是个大案子,李寻欢和姚节不敢耽搁,在接受案卷之后,便起身告辞。

    “那就辛苦李兄和东明兄了!”

    杨清源起身相送。

    “杨兄留步,我等告辞。”

    说完,两人便匆匆离开。

    送走姚节和李寻欢之后,杨清源再次回到了桌前。

    文颉的事情,可以交给都察院查,杨清源要先理清目前案子的情况。

    张三的案子很复杂,凡刑法犯罪,讲究主客观相统一,即要看犯罪者的主观恶性,也要看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。

    张三杀人一案,从张三个人的主观层面上来说,他只有杀人的故意,没有救人的故意。

    而客观结过上来说,张三有杀人的行为,但是却没有造成杀人的结果,反而从文破军的魔掌之下,救下了李青凝。不仅没有造成危害结果,还保护了社会法益。

    大周之法,详参前律,定制于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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